一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负责落实有关政策制度。 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就业的方针政策,履行为学生就业服务的职责。
二、负责学院年度招生工作。 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方案,拟定、上报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;开展招生宣传,公正、公开、公平、阳光地开展招生工作,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,审核、录取新生;进行新生信息汇总;统计分析总结招生工作。
三、负责学生实习就业工作。 组织开展学生就业指导、企业资质审核、学生教学实习、跟岗实习、顶岗实习,召开校园供需推介会,指导系部开展实习生跟踪管理工作和实习鉴定工作,收集就业信息,拓宽就业市场。
四、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。 负责相关企业考察、资质审核,项目洽谈、协议拟定、人才供需、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等校企合作工作。
五、负责学院合作办学工作。 负责与区内外中、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项目的对接洽谈、协议签订、项目推进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院企业调研工作。 制定企业调研实施方案、召开调研协调会议,做好资料收集、统计、整理、汇总、分析、总结工作,撰写调研报告,为学院专业设置、调整和建设提供依据。
七、负责学院高职高考工作。 负责指导系部开展高职分类考试的报名、信息采集、政审、体检、志愿填报、录取和成绩汇总分析。
八、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